后来发现其实完全没必要
一个星期前的那个晚上,我和夏小姐吵架了,我转身离去,这是我第一次这样赌气的离开她。在滇池学院门前上了的士,司机大叔正在听电台。不知名的电台DJ在说: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然后就响起了陈奕迅的《红玫瑰》。
一直都很伪文艺的我内心突然就悲伤逆流成河了,突然想起夏小姐。我拿出手机给她发短信:我再问你一次,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。等我有钱,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依然爱着你。她只回了我两个字:傻逼。
小长假就这么过去了,原计划的普者黑没去成,坐车去安宁和朋友喝酒,之后便是大醉。我一直觉得自已要么离家出走,要么大醉一场。离家出走是没必要了,因为我离开家很多年了,所以选择大醉。后来发现其实完全没必要,自己又不会喝酒,胃也不好,还得吃药。
醉后,第三天才醒过来,和表哥他们去青龙峡玩了半天,而后他们去了石林,旅途继续,我则返回昆明。
最后这张照片是我用手机偷拍的,结果还被她发现,她只是冲我微笑了一下,很甜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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